4月24日晚,大雨磅礴,张某(男,48岁,灵溪人)几人在灵溪镇浦南村的朋友家聚餐。当晚22时许,酒过三巡,桌上一名女子准备回家,但是屋外大雨,没有汽车寸步难行,恰浦南村地处郊区,夜里鲜有出租车经过。张某见状,旋即心生报警让出警车送的念头。想做就做,张某拿起手机拨打了110电话,并担心实话实说不予受理而谎称现场有打架纠纷。
接报后,灵溪中心所值班民警火速带领协警赶赴现场。达到报警点后,民警发现现场整齐干净,毫无打架迹象,只有一桌人在吃喝玩乐,便询问谁是报警人。张某踉跄上前应答,告知现场没有打架纠纷,报警的目的就是想让警车将一名女子送回家。民警对张某谎报警情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谁知张某嚣张跋扈、口出恶语,完全不知悔过。于是,民警对张某进行口头传唤,准备将其带回派出所醒酒审查。在出警车上,张某不仅不配合,还强烈反抗,对执法人员拳打脚踢、胡乱抓扯,致使其中一名协警的手背受伤流血。
据了解,张某当晚接连参加了两场酒局,报警时已是第二场,一斤半的白酒和5罐啤酒下肚,在派出所的醒酒室呆了一晚上还无法完全清醒。4月25日,张某因谎报案情和阻碍执行职务被苍南警方依法合并执行行政拘留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