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港镇平安村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建设乡村规划许可批前公示
根据龙城函(2015)44号、苍改拆办(2015)16号、苍水许字(2016)4号文件,申请人龙港镇平安村拆迁安置户陈仁安等289间,无房户14户(名单附后)日前向我局提出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申请,要求在龙港镇平安村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建新区建房,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的有关规定,本局对该项目作如下公示:(其平面位置如图所示)
1、使用功能:公寓式住宅 2、用地面积:31587.4平方米
3、容 率 积:2.00 4、建筑密度:32.3%
5、绿 地 率:10.2% 6、建筑面积:60265平方米
7、建筑层数:1、2、3、5、6、9、10、11、12、13、
15号楼6层 4、7、8、14号楼7层
凡是与本建设项目有重大利害关系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应在公告之日起10日内,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土地证等),到苍南县龙港镇人民政府城建局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地 址:龙港镇人民政府城建局
联系电话:0577-66580255
地 址:龙港镇新城住建所
联系电话:0577-59888328
苍南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二0一六年四月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