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女士家住下吕浦,前天她驾车外出办事,结果刚开出小区发现忘带东西。为贪图方便,她将车子停靠在斑马线上,跑回家取东西。等她返回时,发现交警正在现场执法。
“不好意思,我刚停的。”蔡女士赶紧上前解释。可执法人员表示,蔡女士的行为已违反交通安全法,并且影响过往车辆和行人通行。看着交警开出的违停通知书,蔡女士一脸无奈。
无独有偶,前天市民徐女士驾车去上陡门接丈夫,结果在车上等丈夫期间被监控拍了。“前后不过几分钟而已,而且人也坐在车上,怎么也算违停?”徐女士有些不解。
“一些市民认为自己只是停个三五分钟而已,殊不知,这样随意性的临时停车已对交通造成影响。”交警表示,对于有驾驶人留守的违停车辆,现场执法交警仍以劝离为主,不过监控抓拍不会区分车内是否有驾驶人留守。
据介绍,违法停车抓拍系统的摄像头可以360度旋转,对四个区域的违停车辆实行自动抓拍,每捕捉到一辆违停车辆,将自动抓拍取证。如违停车辆出现在“电子警察”监控范围内,“电子警察”会自动锁定,并且拍照,之后再自动拉近镜头,对车辆车牌拍照。在规定时间内,如果违法车辆还未开走,“电子警察”会再次拍照,认定该车为违法停车。
记者了解到,违法停车抓拍系统能够自动搜索管控路段一定范围内的静态车辆目标,对停放超过一定时间的车辆进行图像锁定及记录。
“临时停车需要4个前提条件,道路允许临时停车、人在车上的、紧靠路边的、不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交警表示,临时停车不代表可以临时性随意停车,如今市区很多道路是全线禁停,不仅设置了禁停警示牌,还在两侧设立了隔离带。
据交警部门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
交警部门提醒车主,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否则可以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将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