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临近,我县拉响森林消防安全警报。县政府发出通告,要求各乡镇各部门认真做好清明林区禁火期工作。同时,全县已设立134个进山卡点,全面检查,严禁一切火源进山。出差在外的市政协副主席、县委书记黄寿龙专门作出批示。他指出,清明节期间是火灾易发期,各乡镇、有关部门要时刻绷紧森林防火这根弦,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切实加强巡查管控和值班工作,确保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安全。
今天上午,记者在桥墩镇五凤社区新风村卡点看到,工作人员正在认真检查所有进山人员的随身物品和车辆行李,护林人员也不间断在山上巡查。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谢志彤告诉记者,他们在上山路口设卡,主要是对来往车辆,行人是否携带鞭炮等易燃扫墓用品进行检查,对发现的一律进行集中保管。同时,森林消防队伍在小长假期间将严阵以待,保证发生火灾后能把森林火灾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据了解,3月26日至4月10日为全县林区野外禁火期,林区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在林区野外禁火期间,严禁在林区烧田坎草、焦泥灰;严禁上坟烧纸钱、烧坟草、放鞭炮、点蜡烛与吸烟、野炊等一切易引发森林火灾的野外用火行为。对违反《通告》规定的行为,将由有关部门予以严肃处理;对森林火灾肇事及因擅离职守酿成事故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目前,全县共设卡点134个,成立了14支应急扑火队和400名民兵组成的应急小分队,全体森林公安民警也分赴全县各地参与卡点检查,确保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安全。
我县要求,各乡镇、社区、村(居)委会及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要广泛深入开展森林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倡导以植树绿化和献鲜花、花篮、花圈等形式的文明扫墓祭祖新风。林区主要路口和重要地段要设置明显的禁火标志。同时,林业、公安、民政等有关执法部门要密切配合乡镇政府,组织专门力量,加强巡逻检查。对重点地段、进山路口、山头要设卡检查,严防死守,严禁一切火种火具、香烛、纸钱、鞭炮等易燃物品进入林区。各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要加强值班,确保森林防火信息畅通;高火险天气,各类森林消防队伍、民兵应急分队必须集中待命,发现火情及时科学扑救。
另悉,清明期间,我县交警也将放弃休假,全警上路排堵保畅,并在全县开展“禁酒驾”统一行动,确保清明假期我县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保障群众出行安全。(记者 陈薇拉 林超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