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 视频 公告 双减 金融

反家暴有了“护身符” 县法院发出首张人身安全保护令

2016-03-13 苍南新闻网
[导读]本月起,我国首部《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实施,家庭暴力的范畴首次以法律的形式得以明确,遭受家庭暴力从此将受到法律保护。龙港谢女士因不堪家庭暴力在去年底向苍南法院龙港法庭起诉离婚后,近日申请了人身安全保护令,这也是反家暴法实施后,我县法院发出的首张人身安全保护令。

  龙港网3月13日讯:本月起,我国首部《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实施,家庭暴力的范畴首次以法律的形式得以明确,遭受家庭暴力从此将受到法律保护。龙港谢女士因不堪家庭暴力在去年底向苍南法院龙港法庭起诉离婚后,近日申请了人身安全保护令,这也是反家暴法实施后,苍南县法院发出的首张人身安全保护令。

  据了解,2011年,谢女士经朋友介绍,认识了任某,两情相悦,并开始交往,后于2014年7月份登记结婚。然而,婚后两人感情并没有进一步升华,反而经常因为家庭琐事发生争吵,且丈夫有赌博恶习,还屡次对她实施家庭暴力。去年10月5日晚,任某酒后脾气大躁,还动手打了谢女士。不堪家暴的谢女士当晚便向当地公安机关报了警。次日,经龙港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任某签下保证书,保证不再对妻子谢女士使用家庭暴力。

  据谢女士透露,签了保证书后,丈夫并没有停止对自己及家人的殴打、威胁。于是,对丈夫和这段婚姻心灰意冷的谢女士,向法庭起诉离婚。

  近日,龙港法庭开庭审理了谢女士离婚案。庭前,谢女士了解到新法实施后,家暴受害者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遂申请了“人身安全保护令”。经审查,谢女士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因此,龙港法庭当庭向谢女士颁发了人身安全保护令。由于谢女士不同意调解,该离婚案将择日进行宣判。

  无论结局如何,得到“人身安全保护令”的谢女士在反家暴上终于有了一道实实在在的“护身符”。那么,“人身安全保护令”究竟有哪些法律效力呢?记者特此咨询了审理本案的法官徐小宝,她告诉记者,“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的规定,人身安全保护令可以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及其他措施,可以说有了‘保护令’家暴受害者就有了依法维护自身人权不受侵害的‘护身符’。”徐小宝说,“‘保护令’具有法制强制力,被申请人倘若在保护令生效后再次施暴,法院既可依法处以经济上的罚款,又可采用司法拘留,甚至追究刑事责任,从而真正做到保护申请者的人身安全。”(记者 陈薇拉 通讯员 苍轩)

责任编辑:wuchunjun
相关阅读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