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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苍南县安监局局长林定样 涉嫌受贿罪被提起公诉

2016-02-16 温州网
[导读]原苍南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林定样,因涉嫌受贿罪被起诉。近日,永嘉县人民法院受理该案。
  原苍南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下称苍南县安监局)局长林定样,因涉嫌受贿罪被起诉。近日,永嘉县人民法院受理该案。

  林定样,1962年生,曾任苍南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2011年至2015年,林定样利用其担任苍南县安监局局长的职务便利,在该局对企业进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及相关安全事故调查的过程中,接受相关人员的请托并收受财物。

  2011年年底,董某为了感谢林定样对其经营的爆破公司在安全生产监管等方面给予的关照,并希望进一步与他建立良好关系,遂来到林定样的办公室,当场将8000元现金送给林某,林定样予以收受。

  截至2015年,林定样并先后5次收受财物共计人民币79000元。

  2015年5月4日,苍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通知林某谈话,林定样主动交代了自己的受贿事实。

  公诉机关起诉称,被告人林定样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永嘉法院将择日公开开庭审理该案。

责任编辑:wuchunj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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