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港镇人民政府
关于新兰村肖友月等18户16间拆迁安置
项目的批前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等法律法规,通过对新兰村上报的肖友月等18户16间拆迁安置项目材料进行审查,经研究,拟同意批准龙港镇新兰村肖友月等18户16间拆迁安置,并面向全社会公示。
1、公示时间和反馈方式:
⑴公示时间(7天):2015年12月24日—2015年12月30日
⑵反馈方式:有关单位和个人对这些建房审批有异议的,可在公示规定时间内直接向龙港镇人民政府(2号楼205室)反映,联系电话:68580255。
2、公示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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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建 房 户 名 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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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兰村肖友月等18户16间拆迁安置 |
肖友月、陈昌本/陈昌财、陈邦顺、陈邦杰、陈邦界、陈邦木、陈邦奉、上官素梅、陈帮好、陈昌成、陈邦回/陈邦锭、陈光笋、陈光辉、陈光都、陈光闽、陈光俊等18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