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使自己的杂货店生意更加红火,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的四名店主竟置安全和法律于不顾,在自己的店内偷偷卖起了烟花爆竹。近日,这几家杂货店被警方查获,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四名店主被处以行政拘留。
近日,苍南县公安局灵溪中心派出所民警在辖区走访中获得线索,称城郊的部分杂货店内有偷偷卖烟花爆竹的现象。闻讯后,该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警力展开排查。经排查,民警分别在灵溪镇观美、城西等地查获了四起非法买卖烟花爆竹案,依法传唤了郑某、林某、温甲等四名店主。为及时消除隐患,警方立即将查获的烟花爆竹进行转移。
经查,以上四名店主因近段时间杂货店的生意不好,又经常有人来问是否有烟花爆竹出售,而且销售烟花爆竹利润高,他们偷偷购进了烟花爆竹进行兜售。
现郑某、林某、温甲等四人均已被苍南警方行政拘留。警方提醒,商家销售储存烟花爆竹,都应该取得许可证,要严格依法经营,不得非法储存和销售烟花爆竹,提醒广大群众不要贪图小利以身试法。
(通讯员 叶其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