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某出生在四川泸州一个农民家庭,2009年父母离异,陈某跟随父亲生活,母亲负担抚养费至18岁。由于父母在离异后各自忙自己的生活,陈某从小就缺少家庭温暖和管教。陈某只身来到苍南龙港务工,但没有工作技能和社会经验,只能打打零工,生活来源得不到保障。10月21日下午,陈某路经龙港镇西三街看到一家店铺里没有人看管,就溜进去偷了一个皮包内的3500元现金。次日,陈某被龙港警方抓获归案。
陈某的母亲王女士也在苍南龙港打工,但并没有和儿子住在一起。说起儿子,王女士也是一脸无奈。她说, 2009年离婚后一次性付给抚养费1.5万元,也就是平均每月200元,到了今年10月16日儿子满18岁,她的抚养期也就到了,今后也不会给儿子钱了。
陈某说,他最近一直没有工作,身上的钱也花光了,已经有一天没吃饭了,于是就起了盗窃念头。据悉,陈某在盗窃作案前几天曾向王女士要钱,王女士以抚养期满为由不给钱。而王女士说,儿子平时不听话,对她也不亲,抚养期到了就不给钱了。(薛建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