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港镇人民政府
关于水深垟村华山快捷通道26户30间拆迁安置项目的批前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等法律法规,通过对水深垟村、新光村、凤江村上报的华山快捷通道26户30间拆迁安置项目材料进行审查,经研究,拟同意批准龙港镇水深垟村华山快捷通道26户30间拆迁安置,并面向全社会公示。
1、公示时间和反馈方式:
⑴公示时间(7天):2015年10月14日—2015年10月20日
⑵反馈方式:有关单位和个人对这些建房审批有异议的,可在公示规定时间内直接向龙港镇人民政府(2号楼205室)反映,联系电话:68580255。
2、公示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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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建 房 户 名 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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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深垟村华山快捷通道26户30间 |
水深村:杨义铜等1户1间; 新光村: 缪益利/缪益仓、缪益社、缪益社/徐宗识、 徐宗识、缪益周/缪益治、缪益治/缪益余、缪沛甲、杨学来、杨学取、黄孔昭、黄玉盏、缪益周、缪益初等13户13间; 凤江村:吴国锏、黄李华、吴昌舜/吴昌尧、吴昌舜、吴昌尧、吴昌定、吴昌领、吴春高/吴春柑、吴春朴、吴春晓、吴春金/吴春畅等12户11间; 龙港镇人民政府:5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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