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份,董某联系狱友邓某,并邀请邓某和邓某朋友一起到龙港一家娱乐场所唱歌喝酒,还叫来几位女服务生唱歌助兴。席间,董某看到一位女服务用着苹果6PLUS,顿时起了贪念之心,便以借打手机为由伺机溜出包厢。随后,董某直接打车到了温州,以2800元价格把所盗手机卖给他人。由于是董某请客的,邓某及朋友都没怎么带钱。董某这一溜走,邓某等人因没钱埋单被临时“扣押”在场所,东借西凑埋单后才得以脱身。
几天后,董某在温州一家娱乐场所“热情”款待狱友谭某及谭某朋友。席间,董某盯上了谭某朋友的苹果6手机,又以借打电话为由盗走手机,并以1300元卖掉。随后一段时间,董某如法炮制,又先后在瑞安、平阳、敖江等地娱乐场所内,借请狱友喝酒唱歌为由,伺机盗窃狱友朋友或女服务生手机,所盗手机以不同价格卖给他人。董某交代,他在两个月内先后盗窃作案六次,盗得手机7部,都是苹果6或苹果6PLUS。
董某今年38岁,苍南本地人,此前曾有5次盗窃犯罪前科,今年6月底刑满释放。据悉,董某有一个哥哥是企业家,每年收入在几百万,他经常劝董某安分守己到他厂里工作,但董某干惯了偷鸡摸狗的事,怎么也不听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