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9.18组织防空警报试鸣的通告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浙江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防空防灾警报试鸣制度>的通知》和《温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防空防灾警报试鸣的通知》(温人防办〔2015〕21号)精神,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国防观念,检验防空警报设施技术性能,使人民群众了解和熟悉防空警报信号,经研究,决定于9月18日组织防空警报试鸣。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试鸣时间
2015年9月18日(星期五)上午10:00—10:03鸣放预先警报,10:10—10:13鸣放空袭警报,10:20—10:23鸣放空袭解除警报。
二、试鸣范围
城南、江浦、城北、龙跃、沿江、龙江、湖前、龙浦、舥艚、芦浦等10个社区。
三、试鸣信号
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为1周期,时间3分钟;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1个周期,时间3分钟;空袭解除警报:连续鸣3分钟。
龙港镇人民政府
2015年9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