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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裁员少裁员企业可申请稳岗补贴 系温州首次发放

2015-09-04 温州网–温州商报
[导读]市区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工作正式启动。记者昨天从市人力社保局获悉,我市首次对2014年度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就业的市区企业发放“稳岗补贴”。9月30日前,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向参保地人力社保部门提出补贴申请。

  市区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工作正式启动。记者昨天从市人力社保局获悉,我市首次对2014年度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就业的市区企业发放“稳岗补贴”。9月30日前,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向参保地人力社保部门提出补贴申请。

  此次补贴发放将适用对象从兼并重组、化解产能过剩、淘汰落后产能等三类企业扩大到所有符合条件的企业,即在2014年度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温州市城镇登记失业率(企业裁员率是指企业裁员人数与在职职工总人数之比)的市区企业。同时,企业符合中小微企业稳定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条件的,可选择享受其中一项政策,不得重复享受。

  据悉,稳岗补贴额度不超过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企业可将稳岗补贴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

  即日起至9月30日,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向参保地人力社保部门所属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填写《企业稳定岗位补贴申请表》及提供相关材料。人力社保部门每年集中审核,确定补贴企业名单和补贴数额并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财政部门根据人力社保部门审定的企业名单和补贴数额,及时拨付补贴资金。企业在同一年度内书面申请一次稳岗补贴。

  申报条件:

  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温州市城镇登记失业率(1.91%)。企业裁员率是指企业裁员人数与在职职工总人数之比。

  申报材料:

  企业稳定岗位补贴申请表;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保登记证;2014年度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裁员人数说明(附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各一份并加盖公章。

  受理地点:

  企业向参保地人力社保部门所属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

责任编辑:wuchunj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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