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6日晚,苍南县公安局41岁派出所所长面对21岁在逃嫌疑人,毅然展开抓捕。逃犯负隅顽抗,用嘴咬用脚踢企图逃脱,所长不顾身体剧痛坚持20分钟将其控制。后在现场群众和派出所民警支援下,将逃犯抓捕归案。此时陈所长才发现自己的左腿受伤,确诊为腿部肌肉纤维撕裂。
8月6日19时许,苍南县公安局藻溪派出所所长陈先党获悉逃犯林某(男,21岁,因聚众斗殴刑拘在逃)在灵溪镇某商务宾馆出现后,立即组织民警前往抓捕。陈所长先行赶到现场,在宾馆门口发现一名身高173cm左右身穿白色T恤男子从宾馆门口走出,四目相对,陈所长立刻认出该名男子就是在逃犯罪嫌疑人林某。抓捕时机稍纵即逝,陈所长一手搭住林某肩膀亮明警察身份,林某甩手企图逃脱。
刹那间,陈所长一把抓住嫌疑人衣服,嫌疑人却扒掉衣服意欲金蝉脱壳。陈所长反手将其扣住,扫其腿部将其抓住。夏季,身上附着汗渍十分湿滑,林某趁机再次企图逃脱,并疯狂厮咬陈所长手臂,双脚不停蹬踹陈所长腿部。此时,一名过路群众获悉警察抓捕逃犯,上前搭把手。双方在马路中央胶着,路面车辆来来往往,极其危险。陈所长不顾危险与身体疼痛,经过20多分钟的对抗,牢牢将嫌疑人林某控制住,并不停示意围观群众报警。
随后,接到报警的110民警与抓捕组民警先后赶到现场,将嫌疑人林某带到派出所。此时,陈所长才感受到腿部的剧痛,一个不注意,踉跄摔倒在地。陈所长在同事帮助下送往医院,经检查确诊为大腿肌肉纤维撕裂。
经了解,林某,21岁,苍南人,曾有吸毒、贩毒前科。今年7月林某伙同杨某、黄某等10多人在灵溪镇与李某、郑某等10多人进行互殴,导致5人受伤。7月底,林某因聚众斗殴被苍南警方批刑拘在逃。
陈所长回忆艰难抓捕过程,称:“21岁小伙灵活,滑的就跟泥鳅似的,但是我头顶警徽,心怀抓捕职责,无论他如何反抗都不会放弃。”
陈先党,1975年出生,从警18年,历任县公安局政治处民警、灵溪中心派出所警长、副队长、矾山派出所教导员、县公安局政治处副主任等职,今年5月份调任藻溪派出所任所长,在藻溪派出所工作不到3个月时间,治安警情下降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