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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看守所民警宿舍楼起火 无人员伤亡

2015-08-04 澎湃新闻
[导读]3日从温州警方获悉,3日中午,该市苍南县公安局直属县看守所突发火情,所内民警宿舍楼突发大火,在看守所干警及消防人员的扑救下火势很快被扑灭,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8月3日上午11时左右,温州苍南县看守所一宿舍起火。 文内图来自微博@龙岗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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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日上午11时左右,温州苍南县看守所一宿舍起火。 文内图来自微博@龙岗百姓

  3日从温州警方获悉,3日中午,该市苍南县公安局直属县看守所突发火情,所内民警宿舍楼突发大火,在看守所干警及消防人员的扑救下火势很快被扑灭,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据当地警方介绍,火情发生于3日中午11时许,起火地点系临近看守所停车场的民警宿舍,不属于看守所监区内。起火未对该所监区、羁押区造成影响,也未造成人员伤亡。据不完全统计,火灾过火面积约100平米左右。起火原因正在相关部门调查中。

  一名现场目击者向澎湃新闻透露,起火建筑物为1栋多层砖混结构房屋,起火时,整栋宿舍几乎被火焰吞噬,现场浓烟滚滚。但火势很快被控制住并扑灭。

  按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的机关。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看守所以县级以上的行政区域为单位设置,由本级公安机关管辖。

责任编辑:wuchunj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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