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6月24日上午,华华所在的病房突然“热闹”起来,鹿城法院法官、书记员来到她的病床前,开庭审理医院起诉华华一案。
华华在该院住院半年,其间医生多次催促其出院。但她一直不办理出院手续。院方因此将她告上法庭,要求她出院,并支付拖欠的医疗费14.7万元。5月20日,鹿城区人民法院受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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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
病人长期霸占病床,拖欠医疗费
鹿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时,根据传票通知,各方当事人应当到法院指定地点出庭应诉,可是华华迟迟不到庭。为了查明案件客观事实,法官将开庭地点移到病房。
院方称,今年1月5日,华华因为“右髋部疼痛伴活动受限3个月”入住该院骨科关节外科。华华患有系统性红斑狼疮15年,红斑狼疮性肾炎10余年,血透病史有4年。1月9日,华华做了右髋部骨科手术。术后第5天,华华忽然出现突发性心脏骤停,经抢救后病情好转,被转入肾内科、骨科治疗。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疗,医院认为华华经过手术后,右髋部的病症已经治愈,红斑狼疮性肾炎可以门诊随访,但她一直占用医院骨科病床,不肯办理出院手续。
医院方面说,华华除了预缴1.8万元医疗费外,就没有续缴医疗费了,医院本着人道主义精神,一直让她先治疗后付费。另外,医院还与平阳有关单位多次协商,帮助她报销了10多万元医疗费。但是除了可以报销的费用,截至开庭当日,华华还拖欠医院医疗费14.7万元。院方多次催讨,但她都拒绝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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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医院诊疗有不当,回家透析又没钱
华华今年36岁,平阳鳌江人。谈起她的身世,让人不禁掬上一把同情泪。
说话时,华华声音很低,怯生生的。她说,小时候父母离异,她未满一周岁就开始跟奶奶生活,是奶奶抚养她长大。
19岁时她和同村一小伙子结婚,并生育了儿子。不久,她不幸患上红斑狼疮,治疗期间与夫家发生矛盾,第一次婚姻宣告结束。
而后她认识了现任丈夫金先生,恋爱期间隐瞒了婚史和病史。直到登记结婚时,丈夫才知道她是再婚。
因为怀孕,她停止了服药,原本已控制住病情的红斑狼疮再次发作。长期服药导致她的髋关节痛得不能行走,也无法出去工作。今年1月,家人将她送到温医大附二院治疗。
华华说,她不怨家人把她扔在医院,是她自己拖累了他们,“我生病花掉很多钱,家里已欠下不少债。幸亏我女儿争气,考第一名。”谈到女儿时,华华的音量不自觉加大了,脸上也有了一丝喜悦,“我女儿读书很好的,她给我打电话,说考了第一名。女儿脾气不好,每天都看不到妈妈,当然不开心。我想回家,给她洗洗衣服也好。”说到回家,华华突然哭出声来。
为什么不回家呢?“我也想回家,但我更想活下去。我的农合社保额度用完了,回家后就没钱血透了,回家就是等死。”她这样回答。
另外,华华认为,在治疗过程中,她曾出现心脏骤停的情况,医院存在诊疗不当,并因此产生很多“额外”的医疗费,她想通过“拒绝出院”的方式与医院好好理论一番。
当天,法官未做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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症结:到底谁的错?谁来解开这个结?
昨天,华华的丈夫金先生特意到报社,向记者补充说明情况。
他认为,华华做了髋关节手术后,医院给她注射一种名为“泰能”的药时,护士操作不当,输液速度太快,导致其身体承受不了而心脏骤停。医院有过错,应先做出赔偿,华华才可以出院,“一出院,医院哪还会管我们?”
温医大附二院骨科关节科副主任医师张宇说,系统性红斑狼疮是全身性疾病,华华因此患了心肌炎,她在平阳血透时也曾出现同样的情况,当时医生就认为“仍存在心脏骤停的可能”。该院对该患者实施的手术很成功,抢救措施到位,用药合理。
该院关节科护士长同情华华,帮她联系了部分慈善捐款。护士长说,华华曾办理职工医疗保险,但她生病后没去上班,所在企业停止为她缴费,现在需要补缴2万多元,补缴半年后,才能享受职工医疗保险的待遇。“职工医疗保险的报销额度比新农合高,但这半年的血透是一笔不小的费用,她又无力承担。”护士长说,此事确实很棘手。
温都记者在关节科病房看到,电梯口、走廊上都摆了病床。该科护士长认为,每张病床平均每8天轮换一名病人,像华华这样长期占着病床,是极度浪费医疗资源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