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港镇人民政府
关于都口村32间灵海公路拆迁安置项目的
批前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等法律法规,通过对都口村上报的32间灵海公路拆迁安置项目材料进行审查,经研究,拟同意批准龙港镇都口村32间灵海公路拆迁安置建房,并面向全社会公示。
1、公示时间和反馈方式:
⑴公示时间(7天):2015年6月27日—2015年7月3日
⑵反馈方式:有关单位和个人对这些建房审批有异议的,可在公示规定时间内直接向龙港镇人民政府(2号楼205室)反映,联系电话:68580255。
2、公示文本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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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 房 户 名 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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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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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口村 庄千朴等23户27间拆迁安置 |
庄千朴、庄载笋、庄载更、庄千牧、庄千石、庄载晓、庄齐德、庄千勇、庄千朴/庄千勇/庄齐德(三人共有1间)、庄千钠(2间)、庄千浜、庄千记、朱照广、朱其胆、朱其策、庄齐相、梁祥昌、梁益双(4间)、庄载秒、朱其永、吴传会、吴传本、吴传巧等23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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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都口村集体5间建房 |
都口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