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龙湾区急招一名25~30岁的男性,代替坐牢,5年7个月,要求无不良记录及犯罪前科,待遇800万元人民币,入狱前一次性付清,求扩散,消息绝对真实有效,手机……”
记者拨打该手机发现是空号,在网上输入“代坐牢”,发现外地也有类似的急招信息,其内容大同小异。据外地媒体报道,类似的急招信息上的“联系号码”很可能是吸费电话或诈骗电话。
鹿城警方表示,像这类的消息很多,比如“重金求子”,市民切勿轻信此类消息,避免上当受骗。
王青山律师认为,从这次消息内容上看,刑期“5年7个月”已经非常明确,说明案件已经通过司法机关审判,经过了严格的司法程序,不可能存在顶包坐牢的情况。而且刑事案件对犯罪嫌疑人身份的确定是个大前提,除了在侦查阶段询问时核对之外,在检察阶段、法院审理时还会再次核对。如果有被害人、证人的话,可能会进行身份辨认,基本上杜绝冒名的情况。
另外,根据法律规定,无论编造还是明知虚假信息还转发的,当造成重大影响时,都可以追究首次发帖人和转发人的责任。即便不是虚假消息,那么不管是发帖人还是代替坐牢的人,都涉嫌包庇罪、妨碍作证罪或伪证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