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苍南县通天房、合租房火灾事故频发,为安全生产敲响警钟。继《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十条刚性问责措施》出台后,苍南县又出台了《居住出租房和合用场所八条刚性执法措施》,对居住出租房和合用场所拒不进行安全设施整改的行为作出明确规定,违规者或将被依法行政拘留。
《措施》规定,居住出租房房间隔断未采用砖墙分隔的;居住出租房和合用场所内电气线路未穿阻燃套管保护、安装漏电保护器的;居住出租房未设置点式报警器以及消防设施“四要件”(灭火器、防毒面具、逃生绳、手电筒)的;三层及以上的居住出租房,疏散楼梯采用木楼梯或未经防火保护的室内金属楼梯的,一律依法停电。居住出租房和合用场所存放充电电动车,未配备充电保护装置且落实安全充电措施的;合用场所未采用砖墙、水泥楼板及防火门等措施防火分隔到位的,一律依法查封。擅自拆封、使用被消防部门查封的居住出租房和合用场所的;在居住出租房和合用场所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明火作业或指使强令他人冒险作业的,一律依法行政拘留。
《措施》指出,以上所称居住出租房,是指业主通过收费的形式出租给他人居住的房屋。若合用场所居住人数在10人以上,包含10人的,同时参照温州市公安局《全市居住出租房八条常态严管措施》执行监管。
《居住出租房和合用场所八条刚性执法措施》和《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十条刚性问责措施》的相继出台,为切实推进全县居住出租房和合用场所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进一步落实业主主体责任,有效遏制亡人责任事故的发生提供了有效的执法依据。(记者陈薇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