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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吵架老公常动粗 苍南警方开出家暴告诫书

2015-05-11 温州网–温州都市报
[导读]38岁的湖北籍男子张某与妻子马某一起在苍南县灵溪镇务工。几天前,张某因琐事与妻子发生纠纷,冲动之下,他出手打了妻子。5月6日晚,夫妻俩再次发生激烈争吵,马某怕再被丈夫殴打,一时想不开,就来到灵溪镇东仓路桥上要跳河轻生。接到报警后,苍南县公安局灵溪中心所立即组织人员赶赴现场施救。

  38岁的湖北籍男子张某与妻子马某一起在苍南县灵溪镇务工。几天前,张某因琐事与妻子发生纠纷,冲动之下,他出手打了妻子。

  5月6日晚,夫妻俩再次发生激烈争吵,马某怕再被丈夫殴打,一时想不开,就来到灵溪镇东仓路桥上要跳河轻生。接到报警后,苍南县公安局灵溪中心所立即组织人员赶赴现场施救。

  老师伯听说,经过一番思想工作,民警成功劝马某放弃了轻生的念头。在派出所里,丈夫张某承认了自己动手打人的事实。经检查,民警没有发现他的妻子身上有明显外伤。

  怎样才能让丈夫在这件事上吸取教训?老师伯听说,根据《温州市家庭暴力告诫制度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张某的行为已构成家暴事实。所以,民警向他发放《家庭暴力告诫书》,给予告诫,教育他及时纠正家暴行为,严禁他对妻子再次实施家庭暴力。

  告诫书有什么作用呢?老师伯向民警打听了一下,具体是这样的:家庭暴力告诫是指公安机关对违反法律、法规的轻微家庭暴力行为或不宜直接作出行政处罚的家庭暴力行为,督促加害人改正而作出的行政指导。加害人经告诫后拒不改正,再次实施家庭暴力且受害人不同意调解的,公安机关应依法处理。

责任编辑:wuchunj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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