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向社会宣传苍南历代人物的业绩,关注苍南历史文化的继承与发展,进一步激发全县人民“爱苍南、兴苍南”的积极性,促进我县“双海双区”的战略目标早日实现。经研究,决定编纂《苍南人物》(一至十卷)。每卷不求齐全,视资料情况而定。计划在五年内分卷陆续出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凡是苍南籍人物,包括在国内外工作和外籍在苍南工作过的专家、学者、党政军领导干部、革命烈士、社会名流、民营企业家以及在各个领域著书立说或以自己的聪明才智为国家和社会作出一定贡献的各阶层、各行业的有关人员(包括建国后已去世人员)。具体范围:
(一)高级学位:收录博士以上;
(二)高级职称:收录副教授、副编审、副研究员、高级工程师、高级建筑师、高级农艺师、高级经济师、高级统计师、副主任医师、中学高级教师等;
(三)劳动模范:收录省部级以上的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战斗英雄、一等战斗功臣、优秀党员、三八红旗手、长征突击手、星火带头人、优秀教师等;
(四)代表:收录省部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全国民兵代表、工人代表、青年代表、妇女代表等;
(五)有突出成就的民营企业家、发明家、慈善家、武术家以及具有突出技艺受人尊敬者;
(六)在立德、立言、立功有一方面突出事迹者;
(七)旅居海外和港澳台地区的苍南籍知名人士;
(八)对辛亥革命、北伐战争、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有突出贡献的人士。
(九)党政人物:收录县机关部、委、办、局以上正职领导干部、县人大、县政协专职常委、享受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正局级调研员和原区委书记、区长、今十镇正职领导干部有特殊贡献者;
(十)军警人物:收录副团职(级)和上校军衔以上领导干部有特殊贡献者。
二、征集内容范围
(一)基本简历:包括姓名、字号、出生年月、详细住址、毕业院校、入党、入伍时间等;
(二)任职简历:包括单位、职务、职称等;
(三)业绩:包括政绩、功绩、创作、科研成果、发明创造及其他业绩等;
(四)每位入选人物的收录内容限在500至700字,有特殊贡献者可放宽1000字以上。提供内容必须真实可靠,文责自负。
三、征集方法
(一)去世人物事迹由本单位和亲人推荐,或依据现有史志、词典、名录等资料入编,在世人物由本人自愿提供入编。迟迟不报者,作为自动放弃;
(二)请各有关单位和个人在2015年7月底前将入撰辞条上报《苍南人物》编纂办公室,以便入编第三卷;
(三)报送地点:苍南县府宿舍第3幢111室。邮编:325800,联系人:郑维国,电话:13958755135。
苍南县档案局二〇一五年四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