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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登记制5月1日起实施 县法院推出四项便民立案“新服务”

2015-05-04 苍南新闻网
    记者从苍南县法院获悉,根据《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规定,人民法院案件受理制度将由立案审查制改为立案登记制,并于5月1日起正式实施。

  据了解,为保证立案登记制顺利实施,近日县法院专门制定出台了《立案庭工作职责》《立案窗口文明接待制度》等规定,通过电子显示屏、展板、服务手册等载体进行“政务公开”,便于当事人立案和监督。

  县法院还推出了四项便民立案“新服务”,即设置导诉台,配备专职导诉员主动为群众提供咨询、引导立案等服务。建立网上立案、邮寄立案、预约立案通道,群众足不出户即可完成立案手续,并适时开展巡回立案活动,为偏远山区、行动不便的有诉求群众现场办理立案手续,实行“无障碍”立案。不断深化立案调解服务,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基础上,配备庭内专职调解员,对比较简单的、双方当事人有调解意向的案件进行即时诉前调解,减少当事人诉累。此外,县法院还将对通过立案和信访发现的涉及弱势群体案件,主动纳入司法救助绿色通道,优先受理、优先立案。 (记者陈薇拉)

责任编辑:caosongb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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