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港网4月29日讯:近日,龙港安监局联合公安局分局查处一辆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运输车,驾驶人福建籍柯某某,非法运输18桶危险化学品被查获。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之规定,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安全技术条件,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经查实,福建籍男子柯某没有运输危险货物的资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调查结束后,龙港公安分局依法对该名司机给予拘留15日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