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帖子的人是谁?帖子内容是否属实?发布帖子的消息来源在哪里?为什么要发布这样的帖子?昨天,鹿城法院开庭审理这起通过互联网发帖毁坏商业信誉案,帖子的发布者毛某站到被告人席上,上述谜底一一揭晓。
今年24岁的毛某是文成人,中等个头,戴着圆框眼镜,看上去很实诚。由于小时候生病落下了腿疾,他只读到初中毕业。在好心人的帮助下,他得到了一份在温州某网络论坛担任版块版主的工作,日常的工作内容为审核、删除网友发布的网络帖子。
去年7月22日早上,毛某在家中上网,发现有人以“灰色又灰色”的账号在新浪微博上发布淫秽图片。从图片上看,淫秽行为发生在酒吧内,微博网友配以的标题又是温州南塘某处,毛某便想当然地认为淫秽行为发生在温州南塘某酒吧内。于是,他便用“独特风味”账号在自己管理的论坛上发帖,将上述新浪微博中下载的淫秽图片未经处理发送上来,并杜撰内容为“昨晚发生的,相关部门在哪里?……”的帖子。帖子指出酒吧名称,并配以“酒吧豪放程度赶上国外色情场所,上演道德沦丧,没有羞耻的节目”的文字说明。帖子发布了数个小时之后,毛某将淫秽图片打马赛克重新上传至帖子。
公诉机关指控,帖子总访问量达7695次,回复44人次。经鉴定,涉案疑似淫秽图片3张均公然宣扬色情淫荡形象、属于淫秽物品;涉案有马赛克的疑似淫秽图片3张均宣扬色情形象、不属于淫秽物品。
公诉人问毛某对新浪微博的内容是否有过核实,毛某说:“我从微博下载了图片后,上传百度图库,再进行搜索,发现没有相关的信息,然后就在论坛发布了帖子。”这个不经过调查“核实”网络信息是否属实的方法,毛某说自己是看了一个网络教程学习的。
“你为什么要发这样的帖子?”法官问。
“一方面我是想向有关部门举报。”毛某回答。
“如果是举报,为什么不向公安机关提供线索举报,而要在网络上发帖?”法官继续问道。
“我自己也有私心,想要通过帖子吸引网民眼球,增加网站的访问量。”毛某说,自己和帖子提及的酒吧并没有过结,也不认识酒吧经营者。
事实上,毛某发布帖子后,有网友就在该网络论坛发布了澄清帖,指出毛某发布的帖子内容虚假,帖子内的图片发生在宁波,并非发生在温州,而且是去年5月的事情,并非帖子所称发生在去年7月。
毛某当庭表示,网友发了澄清帖之后,他才知道事情的来龙去脉。此后,毛某供职的该网络论坛所属的传媒公司负责人打电话找毛某谈话,毛某于发帖当天下午5时左右自动向公安机关投案。
在法庭最后陈述阶段,毛某说,因为身体缺陷,自己初中毕业就一直呆在家中,对于得来不易的工作他非常珍惜,由于长期与社会脱节,自己不懂法,如果他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他愿意认罪。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毛某捏造并散播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损害商业信誉罪。遂一审判处毛某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