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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从县公安局户政基础大队了解到,从今日(4月1日)起,市民若驾驶无牌无证电动车上路行驶,警方将当场依法扣留车辆,还未上牌的车主要抓紧到辖区派出所办理登记上牌手续,以免到时给自己造成不便。
为全面深化巩固“以卡管车”工作,形成对路面未登记备案电动车的严查严管态势,进一步提高电动车驾驶人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意识,增强电动车被盗案件防控效能,我县交警部门多次组织人力加大对路面电动车的管控和查处力度。自今日起,在路面交通管理中如发现未登记备案的电动车,将一律予以扣押,并移交给辖区派出所。
被扣押的电动车,车主可凭合法购车证明到派出所认领车辆,并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经多次通知车主后不前来认领的,或者车主无法提供合法购车证明的电动车,派出所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经公告后依法予以处理。如查明是被盗车,警方将依照法定程序返还车主,并开展盗销电动车案件的查处侦破工作。
据介绍,从去年12月开始,我县警方全面启动“以卡管车”专项工作,全面推进了电动车规范化管理,严厉打击盗销电动车违法犯罪。据统计,苍南县登记备案电动车21.5万辆,登记率达98%,全市总量排第二。较去年,苍南县电动车被盗案发案率下降38%。(记者林超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