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环整〔2015〕3号
关于对2015年2月龙港镇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提升行动考核结果的通报
各社区党委,各村居,镇属各单位、县派驻龙港部门:
根据《2015年龙港镇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提升行动考核办法(试行)》(龙委发〔2015〕20号)规定,镇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15年2月组织人员采取暗访等形式,两次对全镇17个社区、33个村(居)“治四乱、保清洁”工作情况进行考核。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社区考核结果
农村组:
第一名:芦浦社区
第二名:龙浦社区
第三名:凤江社区
最后一名:沿江社区
城区组:
第一名:龙跃社区(百有居列村居第2名) 联系单位:城管大队城北中队
第二名:城北社区(江湾居列村居第8名) 联系单位:城管大队城北中队
第三名:湖前社区(西桥村列村居第5名) 联系单位:城管大队湖前中队
最后一名:沿江社区(龙湖居列村居第24名) 联系单位:城管大队城西中队
二、村居考核结果
第一名:芦浦社区县后村
第二名:龙跃社区百有居
第三名:城南社区朝西屋村
第四名:芦浦社区芦浦村
第五名:湖前社区西桥村
最后两名:舥艚社区泮河西村 海城社区前东村
希望在此次考核中获得优异成绩的单位再接再厉,再创佳绩,排位靠后的单位要鼓足干劲,迎头赶上,为建设美丽龙港做出应有的贡献。
附件:
龙港镇2015年2月份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提升行动考核排名表(农村组、城区组、村居)
龙港镇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
二〇一五年三月一十一日![]()
龙港镇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 2015年3月11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