谎称自己要租房,交付定金拿到钥匙后再冒充房主,转租他人骗取租金1.2万元,瑞安这名女子真是用错了脑筋。
上月10日,在瑞安做生意的徐女士到瑞安市公安局玉海派出所报案,说她因租房被一名女子骗走了12000元。
徐女士今年40岁,想在她店铺附近租一套房子。一天,她在路边看到一租房广告,就联系上对方。徐女士看完房子,谈妥后就签了合同,交了租金12000元。拿了钥匙后,徐女士返回出租房却发现房门打不开,“房东”电话也关机,才发现被骗了。
被租的房子位于瑞安解放中路,真正房东是苏先生。苏先生一接到警方电话急忙来到玉海派出所,他说这个房子已于三个月前租给了瑞安人王先生,有房产证、租赁合同可以证明。租客王先生说他住了三个月不想继续住了,就贴了广告想把它转租出去。几天后,一名41岁的本地女子找上门要租房子,并当场付了500元定金,拿了钥匙,说过几天把东西搬过来时一起把租金给付清。
警方侦查后,在平阳县一宾馆附近抓住了嫌疑人郑某某。搜查后发现同住的还有一名31岁的男子陈某某,苍南人。房间的地上有一只白色塑料袋,里面有房屋出租广告纸30多张。两人是情侣,男的说他们经常来往瑞安与平阳。
现在,郑某某已被警方采取强制措施。
警方提醒,年后房屋租赁市场将变得火爆,有人假冒房东身份骗取租金、或“二房东”以低价合租为名行骗的案件时有发生。大家在租房时,一定要去正规的房屋租赁公司、房屋中介,签订正规、合法的租赁合同;不要随意相信路边张贴的房屋租赁小广告;租房时,一定要看清房东的房产证以及有效身份证明,以免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