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困难群众过上一个祥和、暖心年,苍南县近日开始发放1762户家庭急难临时生活救助金231.94万元,其中冬寒救助931户73万元,一般程序临时生活救助790户151.64万元,紧急程序临时救助41户7.3万元。
此次救助对象遵循《苍南县城乡困难居民临时救助办法(试行)》和《苍南县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精细化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每户发放救助金额500~3000元不等,均通过县农商银行直补到户。
据了解,作为浙江省“救急难”工作试点县之一,我县民政部门近日还下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临时救助一般程序审核审批制度的通知》,进一步完善救助政策措施,积极探索“救急难”工作机制,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该通知把救助对象从户籍人口拓展到常住人口,细化救助类型,确立家庭申请、社区调查、张榜公示、乡镇复核、县局审定的服务流程,进一步明确火灾救助与自然灾害救助相对接。同时把一次性基本生活救助最高金额由原来的3000元调高为我县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2倍。 (黄崇焕 吴正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