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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龙港镇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家庭情况第2批公示

2015-01-16 龙港网
[导读] 按照《苍南县龙港镇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购买实施方案》(苍政办〔 2013〕241号)规定,下列申请家庭已在通告规定时间递交了《苍南县龙港镇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核准表》及相关材料。现将该批申请家庭的情况予以张贴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按照《苍南县龙港镇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购买实施方案》(苍政办〔 2013241号)规定,下列申请家庭已在通告规定时间递交了《苍南县龙港镇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核准表》及相关材料。现将该批申请家庭的情况予以张贴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7天,自2015115日开始至 2015121日结束。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龙港镇人民政府举报。

联系电话:5988929668580693

龙港镇人民政府

2015年1月15日

附件:  龙港镇第二批家庭用户名单

 

责任编辑:baokec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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