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龙港镇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家庭情况第2批公示
2015-01-16
龙港网
[导读] 按照《苍南县龙港镇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购买实施方案》(苍政办〔 2013〕241号)规定,下列申请家庭已在通告规定时间递交了《苍南县龙港镇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核准表》及相关材料。现将该批申请家庭的情况予以张贴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按照《苍南县龙港镇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购买实施方案》(苍政办〔 2013〕241号)规定,下列申请家庭已在通告规定时间递交了《苍南县龙港镇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核准表》及相关材料。现将该批申请家庭的情况予以张贴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7天,自2015年1月15日开始至 2015年1月21日结束。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龙港镇人民政府举报。
联系电话:59889296,68580693
龙港镇人民政府
2015年1月15日
附件: 龙港镇第二批家庭用户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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