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是在自家附近疯狂行窃,接着又闯入别人家里当面抢夺财物。苍南县一男子着实狂。
家住金乡镇的白某,今年38岁。1996年11月11日,他因犯爆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2010年8月11日因寻衅滋事被治安拘留10天。
从2011年10月开始,白某经常晚饭后在自家附近转悠,伺机“溜门”入室,偷偷拿走屋主放在一楼的皮包。今年1月23日晚上6时许,白某照“惯例”又出门溜达,当他看到家附近有户人家大门没关时,就偷偷溜进入。进屋后,看到屋主郑某就在里面,白某竟当着对方的面,迅速拿走其放在沙发上的手提包。等郑某反应过来从家里追出去时,白某早已不见踪影。随后,郑某马上报了警。
据了解,这次白某抢夺走的皮包内除了有现金4.4万余元外,还有一部苹果手机。事后,经民警调查,从2011年10月至2014年4月,白某共盗窃19起。
近日,我县法院审结白某盗窃案。法院认为,白某多次入户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他还趁人不备,公然抢夺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抢夺罪,应予以数罪并罚。最后一审判处白某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1.4万元。(通讯员 李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