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龙港镇城区三轮车市场秩序,统一管理,改善龙港辖区道路交通状况,应龙港镇广大三轮车车主要求,苍南县龙港镇人民政府拟邀约生产销售太阳能人力客运三轮车供应商商洽采购事宜。要求如下:
一、 采购内容:太阳能人力客运三轮车
采购数量:约400辆左右(以931辆车主自愿更换的数量为准)
1、要求:太阳能人力客运三轮车时速低于20公里/小时;
2、需在龙港镇城区设置一专门维修点,用于日常维护、维修;
3、产品必须符合相关技术规范要求,质量检验合格,保修期至少为两年。
二、供应商要求:
1、供应商要有相应的资格、资质证明;
2、本次采购要求谈判供应商提供太阳能人力客运三轮车样车一辆,附产品各参数指标和产品图纸;
3、供应商提供产品报价(包括一次性付款和分期付款);
4、供应商在龙港镇范围内,只能向龙港镇政府供货,不得再向其他单位或个人供货。
三、报名时间:2014年11月3日至11月7日17:00时止;
报名地点:龙港镇交警队办事大厅(龙港镇沿江路、人民路交叉口);
报名要求:1、单位介绍信;2、营业执照复印件;3、身份证复印件及其他相关材料;4、所有复印件及相关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四、样车接收时间:2014年11月10日到2014年11月14日17:00时止;
样车接收地点:龙港镇交警队(龙港镇沿江路、人民路交叉口);
联系人:谢先生 黄小姐
联系电话:64239122 68633122
13958718088 13506532218
苍南县龙港镇人民政府
2014年10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