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岁的周某是平阳县某跑腿公司的员工,为了赚外快,他在帮人跑腿、送货的同时,还帮人送起了毒品,结果把自己送进了班房。
周某系广西鹿寨县人,多年前来到温州务工。落网前是温州市平阳县鳌江镇某跑腿公司的员工,平时帮人送货。虽然一个月下来能拿三四千元,但周某一直觉得收入太少,总想着赚外快。
今年10月初的一天下午,周某接到一个老板打来电话,经交谈后周某得知,对方是让自己以跑腿、送货为掩护,“顺便”送些毒品。周某明知这属于违法犯罪行为,风险很大,但他觉得对方开出的条件是每次给20%的回扣,实在太诱人了,让他无法拒绝,便答应合作。
他将自己的新“业务”透露给老乡,说自己能搞到“货”。 23日晚11时许,周某接到一个老乡电话,说有朋友要1000元的“货”。见有200元的回扣,周某当即答应立即联系老板。一个小时后,周某得到老板答复,说收到钱后,已将“货”放在鳌江镇闻莺街的一处草丛里,让其去取来交给买主。
周某立即前往,将“货”拿给老乡。次日,周某银行卡上就收到了老板转来的200元的回扣。尝到甜头后的周某觉的这钱实在来的太快了,便一发不可收拾。
26日下午4时许,老乡张某给周某打来电话,说要3000元的“货”,并要他送到平阳县鳌江镇某宾馆。当晚10时许,当周某前往宾馆与张某进行交易后,被县公安局灵溪中心派出所的民警当场抓获。后民警乘胜追击,抓获了另一名贩毒人员赵某,成功摧毁了这一贩毒团伙,缴获冰毒30余克。
现周某、张某、赵某等三人均已被警方刑拘,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通讯员 叶其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