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港镇兴利嘉园,分A、B、C三幢,住户反映,2年前开发商擅自在A、B两幢楼顶加层,导致楼下不少房屋墙体开裂、严重漏水,而且C幢属于未批违建。住户向监管部门多次反映未果,这样的情况一直持续了两年。
对这一问题浙江蓝汇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吴建胜认为,严格从法律上看,我建议上面下面都拆掉,违法建筑必须拆掉,这是依法行政最基本的要求。按照城乡规划法的规定,违法建筑如果不是特别严重,必须进行消除影响责令改正。此外,吴律师还很纳闷,他说:“为什么这幢没有经过审批的违建楼(c幢)可以从一层一直建到七层?而且群众投诉了到现在还没有人去管?行政机关的不作为是导致违法的恶性循环最终成为毒瘤。”
“等楼建好,最终行政机关左右为难、进退两难,拆还是不拆。打地基的时候为什么不制止?而要等到7层建好了以后再拆?不拆违反社会公平,行政机关会左右为难。最终就是罚款,把不合法的东西变成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