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深夜回家,在打开楼下防盗门时,一名男子突然上前说,“稍等一下,我也要进去”。女子以为对方是住同幢楼的邻居,于是没有关防盗门。没想该名男子一路尾随女子,最终对她实施抢劫强奸。
阿娟(化名)住在乐清一个普通小区,这里租住着很多外地女青年。
江西籍男子巢某也在这里租住过。两年前,他来到乐清,通过帮人卖建材,攒了点钱,按揭买了一辆车。不过按月还贷的日子并不好过。巢某便想起了他曾租住的小区,那里有不少女青年常在深夜独自归来,包里也看起来鼓鼓的。
今年6月24日前后,巢某买了手套、口罩、透明胶带,以及匕首。
7月2日开始,巢某来到曾租住过的小区守候。为了防止被人注意,没事做时,巢某便和老乡打电话。
7月4日凌晨0时许,阿娟从外面回来。巢某边打电话,边跟在她后面,一直跟到她的住所楼下,阿娟一点也未觉察危险。阿娟打开一楼铁门后,巢某加快了步子,“稍等一下,我也要进去”。阿娟以为是住同幢楼的邻居,就没关门。
楼道昏暗的灯光中,阿娟妙曼的身姿,在巢某眼前不停晃动。巢某整个人躁动起来。
到了自己家门口,阿娟掏出钥匙开门,突然身后发出“嗖”一声响。紧接着,一把雪亮的匕首突然出现在她的胸前,刀尖抵在她胸口,“别出声,开门”。
阿娟顿时两腿发软,乖乖地进入房间,然后,乖乖地掏出数千元给巢某。
巢某却随即将阿娟推倒在床上,从包里拿出事先准备的胶带,把她的双手捆绑起来,还用胶带把她的嘴巴封住,用匕首割开阿娟衣物,用手机对她拍了几张裸照。之后,巢某强行与阿娟发生了性关系。
临走时,巢某又从阿娟的钱包里、沙发上抢得人民币6400元、港币100元,临走前又给阿娟留下了1000余元。
巢某离开后,阿娟在朋友劝说下,报了警。
警察很快将巢某抓获。
日前,乐清市人民法院一审以抢劫罪、强奸罪对巢某进行宣判,数罪并罚,判处巢某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永嘉县刑侦大队桥头中队警官潘潮阳认为,年轻女性深夜独自一人回家时,一定要多留个心眼,要留意身后有没有可疑人物跟踪。在夜晚回家的路上,如果感觉后面有人跟着,无论是路人还是可疑陌生人也好,都尽量寻找机会让对方走在你前面,如果是在大马路上,则要走在对方的对面,以避免危险。同时,不要轻信陌生人,要做到有备无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