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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苍南县语言文字主题微电影大赛的通知

2014-09-19

县语委各成员单位,各学区,直属各类学校,乡镇中小学、幼儿园: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中国梦”重要讲话精神,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和民族精神,紧密结合贯彻落实《浙江省贯彻〈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的实施意见》,在全社会深入宣传国家语言文字政策法规、规范标准,根据苍南县语言文字委员会《苍南县迎接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评估复查实施方案的通知》(苍语〔2014〕2号)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全县语言文字主题微电影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有故事的语言 有温度的文字

二、参赛对象

1.各机关单位;

2.各级各类学校;

3.影视制作公司;

4.广大微电影爱好者;

5.其他相关团体或个人。

三、作品要求

1.所有参赛作品,必须是参赛者本人或团体自行创作的原创作品,并经原创作者或团队同意参赛。

2.作品要紧扣大赛主题,要求构思新颖、思想健康、主题鲜明、内容积极、格调高尚。

3.题材形式不限,包括但不限于剧情片、纪录片、音乐片、科幻片、公益广告等。

4.拍摄工具与手法不限。时长为5至15分钟,片头字幕必须有作品名称,片尾须有制作及演职人员表。作品要求采用MPG、FLV、WMV等视频常用格式,清晰度不低于720*576,文件大小不超过3GB。

5.片中对白使用普通话(非角色需要除外),若情节要求使用方言需插入中文字幕。

四、报送方式

视频和剧本电子稿要求以光盘报送;凡参赛,均需填写参赛登记表。

五、报送日期

作品报送截止时间为2014年11月10日。

六、联系方式

地 址:苍南县教育局B212(灵溪镇公园路2~6号),邮箱:cnxyywz@126.com,联系人:黄同拿,电话:13868483963。

七、奖项设置

比赛分设一、二、三等奖。

附件:苍南县语言文字主题微电影大赛作品参赛报名表(点击下载)

苍南县语言文字委员会 苍南县教育局

2014年9月15日

责任编辑:caosongb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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