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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诗情苍南”诗歌创作与朗诵比赛的通知

2014-08-11

关于举办“诗情苍南”诗歌创作与朗诵比赛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激发“中国梦”的爱国热情,增强民族自豪感和自信心,大力推动“文化强县”建设,积极营造读者文化氛围,根据第三届苍南县读书节的总体安排,经研究,决定举办“诗情苍南”诗歌创作与朗诵比赛活动。

本次活动由苍南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主管、县图书馆主办、县沧海青少年文学创作指导中心协办,分原创诗歌征集和诗歌朗诵两个环节。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原创诗歌征集

1.创作主题:

1)主旋律主题:以“中国梦·我的梦”主旋律题材为主题,以青春激情的笔调赞美祖国,讴歌苍南,可激情澎湃,亦可娓娓道来;

2)自选主题:以真情实感谱写青春华章,以质朴语言描绘美好生活,要求反映当今苍南人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行文清新流畅,感情饱满,自然流露。

2.整体要求:

1)要求上交诗歌纯系原创,不得整体或片断节选、抄袭他人诗作,不得有雷同现象。

2)要求诗歌内容健康向上,文章感情真挚,我手写我心,对苍南文化有积极的促进和带动作用。

3.截止时间:2014820日。

4.所有参赛人员都须上交电子档和打印档各一份,且所有参赛作品电子档须使用统一的字体和字号,电子档统一发到E-mailwcp739@163.com;打印稿直接交到苍南图书馆二楼科教创意中心“诗意苍南”活动组(联系电话:68871076)。所征作品一律不退稿,主办单位有将其用于公益文化活动的使用权。

5.由县图书馆组织专家评审组,评出金、银、铜奖若干件,分别颁给获奖证书、奖品。同时,编印本次比赛获奖作品集。

二、诗歌朗诵

1.参加对象:广大读者。

2.活动要求:

1)朗诵内容为“诗情苍南”原创诗歌获奖作品(由主办单位提供);

2)参赛选手可以个人为单位,也可以组合为单位。组合选手参赛人数不得超过5人;

3)朗诵形式自由,可配乐、小型伴舞或采用其他创新形式;

4)朗诵时间要求控制在3-5分钟以内。

3.活动时间、地点:朗诵报名截至825日止;现场比赛定于830日,在县图书馆三楼报告厅举行。

4.由县图书馆组织专家评审组,评出朗诵表演奖金、银、铜奖若干名,分别颁给获奖证书、奖品。

5.联系电话: 68871076(办)、13706881023(洪老师)、13858765189(王老师)。

 

 

 

苍南县图书馆

2014731

责任编辑:liqiu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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