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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龙港第二菜场部分经营户所反映的问题的反馈

2014-07-29
关于龙港镇第二菜场部分经营户所反映的问题的反馈
    
    龙港镇第二菜场经营户于2014年5月有到龙港镇商贸办反映过网贴所发布的内容,商贸办也予以解答,现将有关情况向公众予以反馈:
    1、费用收取情况及用途
2011年,浙江省人民政府出台文件要求对城区内的农贸市场进行为期三年的改造提升,龙港镇于2013年开始启动该改造提升计划,并对第二菜场予以立项、设计、预算并进行公开招投标。根据苍政发(2011)52号文件要求,改造提升费用的出资比例为财政出资60%,经营户出资40%,中标额为200万元,故经营户承担80万元,分摊到每个经营户为4000元。另外,部分摊位长期没有经营,也没有缴纳摊位管理费,第二菜场管理办公室想借改造提升的机会对没有缴纳摊位管理费的业主进行补缴,费用为2000元,但因这些没有经营的摊主提出生活困难等原因暂时没有收取,故此次就收取了4000元的改造提升经营户平摊费。
2、摊位抽签问题
龙港镇第二菜场原由龙港镇工商分局管理,2001年移交龙港镇市场办(现商贸办)管理。部分位置不理想的经营户所反映的每五年抽签一次的文件经过我们的查找、问询并不存在,当时的口头答应也无从考证。因此,我们这次对摊位不进行调整。
此次第二菜场改造提升工程将于8月初完成,投入使用后将一改以往脏乱差的形象,将给经营户和周边居民带来一个环境整洁、购物方便的新环境,人气更加兴旺,使得各个摊位的生意更加兴荣。


                                                     龙港镇商贸办
                                                     2014年7月29日
责任编辑:liqiu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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