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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5•12组织试鸣防灾警报的通告

2014-05-07

关于5·12组织试鸣防灾警报的通告

 

 为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国防观念和防灾减灾意识,检验防空警报设施技术性能,使人民群众了解和熟悉防空防灾警报信号,根据《关于5·12组织试鸣防灾警报的通告》(苍政201423号)要求,决定于512日组织防灾警报试鸣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试鸣时间

2014512(星期一)上午100010:03鸣放防灾警报;10:0010:14鸣放防灾解除警报。

二、试鸣范围

龙港镇城区。

三、试鸣信号

1、防灾警报(鸣60秒、停30秒,反复两遍为1周期,时间3分钟)。

2、防灾解除警报(连续鸣响4分钟)

特此通告

 

 

      龙港镇人民政府  

201455
责任编辑:liqiu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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