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社区党委、镇属各单位、县派驻部门单位:
为了推动我镇创建全国文明城镇,提升我镇公民道德建设水平,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在全社会形成知荣辱、讲道德、树新风、促和谐的文明风尚,经镇委、镇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开展第二届“十佳道德之星”和“十佳新龙港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以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为主要内容,以《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浙江省公民道德规范》为准则,着眼于培育和弘扬伟大的民族精神,着眼于促进社会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通过全镇性的评选活动,树立道德楷模,展示新龙港人风貌,进一步凝聚全镇人民的力量,为创建全国文明城镇,努力为龙港打造现代化的中国农民第一城贡献力量。
二、评选范围
龙港镇公民和连续在龙港居住两年以上有固定住所并领取《浙江省临时居住证》或《浙江省居住证》的非龙港户籍新居民。
三、评选要求
(一)全镇“十佳道德之星”标准:
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在日常工作、生活和人际交往中品德高尚、事迹突出、群众公认,特别是在以下一个或几个方面有突出的表现:
(1)助人为乐:尊老爱幼、邻里团结、与人为善;积极参加捐资助学、扶残助残、公共服务、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事业和公益活动,努力帮助遭遇不幸或遭受灾害者排忧解难。
(2)见义勇为:在公民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挺身而出,勇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在维护公平正义、社会和谐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在抢险救灾中奋力保护国家、集体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3)诚实守信: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坚持道德规范,真诚待人,诚实处事,有良好价值取向及时代精神。
(4)敬业奉献:具有崇高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立足岗位,刻苦钻研,勇于创新,有重要发明创造或重大贡献;干一行、爱一行,长期在艰苦条件下尽职尽责、默默奉献;恪守职业规范,办事公道、服务优质。
(5)孝老爱亲:模范践行家庭美德,孝敬父母,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兄弟姐妹团结友爱,家庭生活温馨和谐;在家人亲属有伤病、残疾等困难情况下,做到不离不弃、守护相助、患难与共。
(6)在其它道德建设领域,具有十分感人的优秀品质和事迹。
(二)全镇“十佳新龙港人”标准: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无违纪违法犯罪记录;
2、热心社会公益事业,乐于助人、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老爱幼,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和道德实践活动等方面做出积极贡献;
3、创新创业、爱岗敬业,在本职岗位上有突出业绩,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在新龙港人中具有代表性和模范性;
4、在我镇经济和社会发展建设中取得骄人业绩、作出积极贡献、有突出成就,为龙港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较大贡献;
5.在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其他方面表现突出的。
四、评选程序
1、组织和群众推荐(2013年12月20日至2014年3月20日)。由镇党委、镇政府下发评选活动通知,并通过龙港广电站、龙港网站和龙港官方微博等媒体发布活动消息,发动社会各界开展推荐。推荐方式包括:
①组织推荐。根据评选条件,全镇各机关、企事业单位按条件要求推荐“十佳道德之星”和“十佳新龙港人”。并将《推荐表》、先进事迹、推荐对象近期彩照、身份证和居住证(暂住证)等,分别以书面形式和电子稿报龙港镇创建全国文明城镇办公室。
②群众推荐。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和接受广大群众和单位推荐候选人。群众可通过直接推荐、写信推荐等方式,向所在各社区推荐人选或自荐,或直接向镇文明办推荐人选或自荐。各社区要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推荐的电子邮箱和收信地址。群众直接向镇文明办推荐的人选,由镇文明办反馈给被推荐人所在社区进行筛选。镇属各单位可以直接向镇文明办推荐本行业、本系统人选。
2、做好组织审核(2014年3月21日至4月20日)
各社区各单位按照评选标准和要求,对群众推荐的候选人进行条件和资格审核,采取适当方式在本人单位、所在社区或村居征求意见,同时征求镇总工会、计生局、新居民局、公安分局等部门意见。党员和公职人员还要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从事经济活动的候选人须征求工商、税务、金融、质检等部门的意见。镇活动组委会将对各社区推荐的对象进行认真严格的复审。
3、确定推荐人选(2014年4月21日至5月20日)。各社区在群众推荐的基础上,组织有关部门和群众代表进行综合评审,经审定后,按要求填报龙港镇“十佳道德之星”和“十佳新龙港人”推荐表(一式三份),每人附1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2寸免冠彩照3张,生活照2张(彩照电子稿发电子邮箱1300215227@qq.com),加盖公章后,连同相关部门审核意见,于5月20日前报镇文明办。
4、进行公示投票(2014年5月21日至6月20日)。镇活动组委会组织由老教师、老干部、企业家等组成的评委团,对各社区各部门推荐上报人选进行综合评审,确定龙港镇“十佳道德之星”和“十佳新龙港人”候选对象各20名,并将这些候选对象的基本情况、主要事迹和选票在龙港网、龙港政务网、龙港官方微博等新闻媒体上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和投票。镇活动组委会将委托专业机构进行计票。
5、评选审定表彰(2014年6月21日至7月20日)。镇活动组委会将根据候选对象的群众投票与评委评审意见,综合评定龙港镇“十佳道德之星”人选10名、“十佳新龙港人”人选10名;镇党委、镇政府将对“十佳道德之星”和“十佳新龙港人”进行命名表彰,龙港电视台、龙港网站、龙港报、龙港官方微博将集中宣传各类先进典型。同时镇活动组委会根据各社区各部门活动开展情况以及学习、宣传、实践等活动成效,确定优秀组织奖单位名单,一并报镇委、镇政府审定后,予以表彰,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6、典型宣传(2014年7月21日至8月31日)在龙港电视台、龙港网、龙港报、龙港官方微博进行持续有效的先进典型报道。开展“十佳道德之星”和“十佳新龙港人”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进校园巡讲活动。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推荐评选龙港镇“十佳道德之星”和“十佳新龙港人”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社区各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充分认识推荐评选“十佳道德之星” 和“十佳新龙港人”的重要意义,把推荐评选表彰活动作为我镇加强公民道德建设、推进文明素质工程、建设全国文明城镇的有效抓手,加强组织协调,做好周密部署,形成工作合力,使推荐评选表彰过程成为宣传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大力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的过程。
2、面向基层,广泛发动。推荐评选工作要充分体现群众性,广泛立足社区、企业、村居、学校等基层单位,发动群众参与,着重推选群众身边年看得见、摸得着、学得到的先进人物,使推出的“十佳道德之星” 和“十佳新龙港人”可敬、可信、可亲、可学。
3、大力宣传,营造氛围。要把宣传“十佳道德之星” 和“十佳新龙港人”贯穿推荐评选活动始终,结合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实践活动,大力宣传近年来公民道德建设进程中我镇公民的良好精神风貌和先进人物的感人事迹、崇高理想,在社会形成追求先进、崇尚先进、学习先进的良好道德风尚。
六、组织机构
评选表彰活动在镇委、镇政府的领导下进行,由镇文明办组织协调,专门成立龙港镇“双十佳”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
组委会主任: 周碧素
组委会副主任:朱文胜 陈贤选
组委会成员: 陈道建 杨章维 王瑞祥 方崇涨
刘彬彬 陈小仙 谢晓蕙 李 敏 林显雷 方明朗
王繁荣 徐步械 陈先勤 吴家铿 吴春晖 章光平
黄秀霞 柯宗飞 王时平 曾焕润 朱祖友 刘德毅
胡哲伟 卢成梁 薛进凡 陈桂彤 李敏仕 郑裕芽
朱诗旺 郑小葵 蔡 昕 徐登杰 吴绍溪 项芳备
陈细华 陈为赞 陈正东 陈绍鹏 蔡福东 章朝升
吕细品 方明雅 周锡礼 饶尚州 杨上品 倪法川
陈振旭 杨道悟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镇文明办),李敏兼任办公室主任,缪苗、曾满春、王益号、蔡万国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七、其他要求
1、候选人推荐表和候选人事迹材料(1000字左右),内容真实、文字简练,一式两份并报电子版。
联系人:杨守将 邮箱:1300215227@qq.com
联系电话:15058763001(693001) 办电:68580070
地址:镇镇府3号楼304室
2、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切实做好推荐工作,对所推荐的评佳对象要按照标准条件,认真审查把关,弄虚作假的取消评选资格。
附件1:龙港镇“十佳道德之星”推荐表
附件2:龙港镇“十佳新龙港人”评选推荐表
附件3:候选人事迹材料
中共龙港镇委
龙港镇人民政府
2013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