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征收办告字[2014]1号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第590号令)规定,我办于2013年12月5日至2014年1月3日,就《苍南县龙港大桥改建工程(鳌江一桥)建设项目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间,没有收到来信、来访、来电等各类反馈意见情况。因此对《苍南县龙港大桥改建工程(鳌江一桥)建设项目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不作修改,报请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
特此公告
苍南县人民政府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
二〇一四年一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