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面向全镇招聘综治巡防队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全镇公开招聘综治巡防队员若干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25名(男性)
二、招考对象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热心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身体健康、无精神疾病史的退伍军人、社会待业青年。
三、报考条件
1、 年龄18-28周岁(1985年11月1日-1995年10月31日出生)。
2、 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军人可放宽到初中)。
3、 身高169cm以上、体重55公斤以上、两眼裸力4.8以上。
4、 具有龙港户籍。
四、报名时间
2013年12月3日至12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报名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退伍证等相关证件和近期免冠一寸照片3张
五、报名地点
龙港镇综治办(镇政府大院9号楼305室)
六、招录程序
1、 体能测试:100米短跑、1000米长跑、引体向上(或实心球),参照人民警察体能测试评分标准,三项成绩总分为100分。
2、 录取办法:根据总成绩(体能测试+附加分),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加政审、体检人员。因政审、体检不合格而空缺的名额,可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政审合格者经公式无异议后予以录用。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
3、 加分项目:中共党员、警校或体校毕业生、退伍军人、县级以上武术比赛获奖者,在部队担任过班长、荣立过三等功,持有机动车驾驶证、计算机登记证者,予以加分。各项加分分值为3分,累计加分不超过10分。
七、工资待遇
1、 工资福利待遇参照有关规定执行,并按规定办理相关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
2、 录用后,统一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间对聘用人员的工作业绩和现实表现实行考核。实用合格继续留用,不合格予以辞退。
苍南县综治协会龙港办事处
2013年11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