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缴毒品原植物种子
和严禁种植毒品原植物的通告
为了进一步加强全镇禁种铲毒工作,及时发现和铲除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坚决遏制、严厉打击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违法犯罪活动,实现全镇基本禁绝毒品原植物目标,根据上级禁毒部门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决定于2013年10月15日至12月31日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不让毒品原植物种子落地”的活动。特通告如下:
一、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种子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种植(包括播种、插苗、移栽、施肥、灌溉、除草、收获等一系列行为)毒品原植物。
三、凡在活动期限内主动上交非法持有的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种子的或自觉主动铲除已播种的毒品原植物的,依法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四、对积极检举揭发、协助收缴毒品原植物种子、铲除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将给予奖励。
五、凡违反上述通告及相关法律规定,继续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种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一经查获,将依法从严惩处。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向当地公安机关举报。禁毒举报电话:110
特此通告
苍南县龙港镇人民政府
二○一三年十月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