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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港镇凤江村凤翔大道建设项目被拆迁房屋产权认定公示

2013-09-09


苍龙凤江村凤翔大道建设项目2013005

因龙港镇凤江村凤翔大道建设项目建设需要,经龙港镇房屋拆迁产权调查领导小组调查,现将该项目范围内初步认定符合有关拆迁安置政策的房屋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符合有关拆迁安置政策的房屋情况如下表:

一、龙港镇凤江村凤翔大道建设项目  No:005

():凤江村

地号:

房屋间数:

35

序号

所有权人(含共有人)

坐落

房屋现状

初始建房时间

改建时间

用途

层次

结构

占地面积

建筑
面积

82

92

92

98

98

 

1

刘日条

凤江村张家堡83

住宅

2

砖木

 

 

 

 

 

2

刘日新

凤江村张家堡84

住宅

2

砖木

 

 

 

 

 

3

刘日辉

凤江村张家堡85

住宅

2

砖木

 

 

 

 

 

4

刘日辉

凤江村张家堡85-1

住宅

2

砖木

 

 

 

 

 

5

刘日升

凤江村张家堡86

住宅

2

砖木

 

 

 

 

 

6

刘日升

凤江村张家堡86-1

住宅

1

砖木

 

 

 

 

 

7

刘化品

凤江村张家堡87

住宅

1

砖木

 

 

 

 

 

8

刘日水

刘日润

凤江村张家堡88号西旁

住宅

1

砖木

 

 

 

 

 

 

9

刘日润

凤江村张家堡88

住宅

1

砖木

 

 

 

 

 

 

10

刘日希

凤江村张家堡42

住宅

2

砖木

 

 

 

 

 

11

林启来

凤江村张家堡41

住宅

2

砖木

 

 

 

 

 

12

刘日省

凤江村张家堡40

住宅

2

砖木

 

 

 

 

 

13

林启兴

凤江村张家堡39

住宅

2

砖木

 

 

 

 

 

14

林振票

凤江村张家堡39-1

住宅

2

砖木

 

 

 

 

 

15

刘舜允

凤江村张家堡46

住宅

3

砖木

 

 

√ 

 

 

 

16

刘舜鲍

凤江村张家堡45

住宅

3

砖木

 

 

 

 

 

17

刘舜列

凤江村张家堡44

住宅

3

砖木

 

 

 

 

 

18

刘舜号

凤江村张家堡43

住宅

3

砖木

 

 

 

 

 

19

刘舜站

凤江村张家堡43-1

住宅

1

砖木

 

 

 

 

 

20

杨学中

凤江村张家堡河边

住宅

1

砖木

 

 

 

 

 

 

21

刘化晓

凤江村张家堡22

住宅

2

砖木

 

 

 

 

 

22

刘化跑

凤江村张家堡21

住宅

2

砖木

 

 

 

 

 

23

刘化晓

刘化跑

凤江村张家堡20号北侧

住宅

1

砖木

 

 

 

 

 

24

刘化捍

凤江村张家堡20

住宅

2

砖木

 

 

 

 

 

 

25

刘尧富

凤江村张家堡19

住宅

2

砖木

 

 

 

 

 

 

26

刘尧南

凤江村张家堡18

住宅

2

砖木

 

 

√ 

 

 

 

27

刘尧林

凤江村张家堡17

住宅

2

砖木

 

 

√ 

 

 

 

28

朱秋星

凤江村张家堡海港路桥头

住宅

2

砖木

 

√ 

 

 

 

2001年世纪大道拆迁安置地,海港路拆迁遗留问题

29

刘化植

凤江村张家堡海港路桥头

住宅

2

砖木

 

 

 

2001年世纪大道拆迁安置地,海港路拆迁遗留问题

30

刘化球

凤江村张家堡世纪大道拆迁

住宅

2

砖木

 

 

2001年世纪大道拆迁遗留问题

31

刘化利

凤江村张家堡世纪大道拆迁

住宅

2

砖木

 

 

 

2001年世纪大道拆迁遗留问题 

32

刘化回

凤江村张家堡世纪大道拆迁

住宅

2

砖木

2001年世纪大道拆迁遗留问题

33

梁朱兰

凤江村张家堡世纪大道拆迁

住宅

2

砖木

2001年世纪大道拆迁遗留问题

34

李小秋

凤江村张家堡世纪大道拆迁

住宅

2

砖木

 

2001年世纪大道拆迁遗留问题 

35

刘日权

凤江村张家堡世纪大道拆迁

住宅

2

砖木

2001年世纪大道拆迁遗留问题


二、公示方式:分别在龙港镇所在社区和村委会公开栏以及房屋所在地张贴公布,并同时在《龙港网》网站(http://www.cnlg.cn)进行公示。

三、公示期限:共七天(七个工作日),自公布、公示之日起计算。

四、举报反映方式和要求:对上述房屋坐落区位,所有权人,建筑年份,房屋用途,建筑地面积以及房屋产权合法性认定等有异议的,在公示期限内,任何个人或单位均可通过来电、来访、来信的形式,向龙港镇房屋拆迁产权调查领导小组举报反映。举报反映内容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对借机诽谤诬告,以个人名义举报反映的,请署上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举报反映的,应加盖公章。

五、特别说明:上述房屋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调查核实后符合拆迁安置政策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认定该房屋产权的合法性。

六、联系单位和受理电话:

(一)龙港镇房屋拆迁产权调查领导小组   地址:龙港镇镇前路195号(镇人民政府城建局2号楼402室)

联系电话:68580625     68580255      龙港镇房屋拆迁产权调查领导小组

                                   2013年9月5

责任编辑:caosongb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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