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港镇购物中心部分业主擅自改变房屋设计功能及结构,将同一幢房屋二层相互打通,其一层商业店面与二层以上人员居住部分未采用有效防火分隔,且一幢房子的二层部分基本连通。近年来,购物中心曾多次发生火灾,造成财产损失及人员伤亡。为遏制火灾事故发生,进一步消除火灾隐患,切实增强群众的火灾防范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浙江省消防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镇政府决定集中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 整治时间
2013年8月16日至2013年9月30日
二、整治范围
购物中心1一157号民房
三、整治内容
(一)火灾隐患整改措施按有关部门规定执行。
(二)对未按有关部门规定进行整改的,将依法依规给予处罚;对妨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本通告由镇消防安全管理站、镇新居民服务管理局、龙跃社区管委会、龙港住建分局负责解释。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二O一三年八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