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龙港经适房主体建筑年底将完工
龙港网8月6日讯:记者近日从县住房保障中心获悉,为切实做好龙港经济适用住房的销售工作,《苍南县龙港镇经济适用房申请购买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已在网上公示,公开征求居民意见。龙港镇经济适用房坐落于龙港镇七河村(彩虹大道以西),共353套,每套建筑面积60㎡左右,暂定均价3880元/㎡。该工程于2012年3月开工,预计今年年底完成主体建筑。
根据《苍南县龙港镇经济适用房申请购买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要求,本期经济适用房申购对象必须为龙港镇城镇居民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以家庭为单位,申请人必须同时具有龙港镇常住城镇居民户籍(非农业)满5年(截止日2013年7月31日,下同)的已婚人员(含离异或丧偶)或年满35周岁的未婚人员。另外,无房户或实际住房面积低于人均建筑面积15㎡,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2012年度苍南县龙港镇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28900元的80%,即23210元。
此外,申请人若已享受房改政策(包括购买公有住房、安居房、限价房、参加集资联建房、享受住房货币化分配政策等)和批地建房的家庭;或家庭财产中拥有自备车、营运车(含出租车、客车、货车等)、非住宅(含营业房、写字楼、仓库、厂房等)等财产的;或家庭成员中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截止日前未处理的;有违法违章建筑未拆除的情形之一的,将不予申请受理。(记者 李静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