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港网讯:日前,灵溪工商分局在日常巡查和乳制品行业经销行为商业贿赂专项行动中,查处了两起商业贿赂案。
当日,该分局执法人员在食品日常巡查时,发现灵溪河滨东路一家乳品商行的食品经营台账中有苍南县某副食品批发经营部开具的三张“一票通”销售凭证, 并有赠送奶粉记录,执法人员高度警觉,认为这当中肯定有涉嫌商业贿赂,遂展开详细调查。之后,该分局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开展对辖区内乳制品行业经销行为商 业贿赂专项行动。检查中,执法人员又在灵溪镇玉苍路某百货有限公司和河滨路某乳品商行的食品经营台账中查到灵溪新建三街某食品商行开具的“一票通”销售凭 证单据中有赠送奶粉记录。
现场查明,苍南县某副食品批发经营部和灵溪新建三街某食品商行这两家奶粉代理商销售的“飞鹤”星飞帆婴儿配方奶粉、“培儿贝瑞” 系列奶粉及“太子乐”大听金装金字塔奶粉系列产品涉嫌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已构成商业贿赂行为,于是,执法人员依法对其立案查处。
据了解,奶粉代理商为了提高销售数量,增加利润,根据奶粉经销商终端店购入的数量按比例赠送同品牌奶粉,以此销售方法达到双赢的目的。
目前,该两起商业贿赂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通讯员 简守文 潘小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