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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居民的幸福 从“积分”开始

2013-05-14 苍南新闻网

    龙港网讯:积分制本是一种营销手段,可近日我县却将其套用于对新居民的管理上,为新居民建立“积分档案”,以高积分换取高待遇。

    记者从新居民局了解到,目前这样的积分制管理已经在全县范围内实行,积分靠前的新居民可享受子女入读辖区示范公办学校等待遇。而今年有子女入读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的新居民要特别注意,应在今年的5月底前持《浙江省居住证》提出积分申请。

    经了解,县教育局在每年4月份拟定当年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各不少于10名的示范公办学校入学指标数,暨每年将有不少于20位的新居民子女有机会入读辖区内示范性公办学校。积分入学申请对象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三项条件:一是父母一方持有《浙江省居住证》,且一方在苍南县工作;二是父母一方参加我县组织的积分制管理,且经审核其家庭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三是符合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入学条件。

    符合条件的新居民,可持《浙江省居住证》于上一年的9月开始至当年的5月底前向居住地所在的新居民服务管理所提出积分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各镇新居民服务管理所收件后,对受理的材料进行初审,如对资料真实情况有异议的,提交相关机构和部门进行复审。资料审核后,将在新居民填写的《苍南县新居民积分制管理申请表》上核定分数,并对积分申请人和入学申请人的关系进行审核。

    在5月底前,新居民服务管理所会将积分申请人和入学申请人的材料与核定情况报县新居民服务管理局。该局对核定情况进行复核,将全县申请积分制的新居民积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并会同县教育局对入学申请人的入学条件进行确认,最后拟定入读辖区示范公办学校的申请人名单,将拟定的入学申请人名单、相关积分申请人名单及积分,通过媒体予以公示。县新居民服务管理局将在6月底前拟定的入读辖区示范公办学校申请人名单提交给县教育局。县教育局根据申请人意愿和相关示范公办学校招生计划,统筹优先安排到辖区示范公办学校就读。

    以积分排名来“录取”,“高积分高待遇”,将保障新居民在履行义务的同时享有我县基本公共服务,从而形成人人向上、人人争先的氛围,激励着我县新居民优秀人才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对提高城镇品质和人口素质,也将大有裨益。(记者 李静静 通讯员 黄起忠

责任编辑:shishiy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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