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一个城镇,联合执法、城市管理、环卫管理、市政园林建设管理分属不同的部门,甚至有不同的分管领导。由于职能交叉,经常发生扯皮或管理真空的现象,降低了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的效率,一定程度上损坏了城市形象,阻碍了城市文明创建的步伐。鳌江镇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局的成立,解决了这些问题。
据了解,鳌江镇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局为全额事业单位,编制40名。目前已基本完成授权委托相关事宜的交接。确定授权单位13个,授权事项354项(其中住建226项,城管办46项,公路段42项,环保10项,水利8项,林业5项,工商5项,港航4项,民政3项,安监2项,发改1项,计生1项,旅游1项)。县政府在11月29日已对部分县级行政执法权下放事项予以公布。
“鳌江镇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局实行‘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管理体制,主要职责就是行使鳌江范围内的市容环境、园林绿化、‘青山白化’治理、行政管理、城市规划管理、环境保护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全部或部分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方面的监督执法和事务管理职能。”该镇有关负责人介绍,现在鳌江城管与执法局总的职能就是在原来镇属四个部门的基础上加上13个部门委托下放的工作职责。该局工作运转的程序是通过各科室下达任务给中队,需要执法立案的反馈给综合执法科进行分类立案。在下一步工作中,该局将进一步完善绩效考核制度,并草拟队伍正规化建设监督考核实施细则、教育培训工作考核细则、执法立案考核细则、“城管管理”工作考核细则、机关科室业务考核细则等系列考核制度。
“鳌江镇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局(中队)的成立,标志着平阳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新机制的全面启动,必将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提升城市品位,推动平阳城市建设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该镇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该镇将与县有关职能部门做好无缝对接,把这项工作做好、做到位,切实增强中心镇统筹协调、自主决策和公共服务能力。
为进一步适应小城市培育试点工作需要,理顺行政执法体制,提高执法效率和水平,2011年5月,鳌江镇成立了鳌江镇城市综合执法中心,2012年10月鳌江镇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局正式挂牌成立,实行鳌江镇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局与原先的联合执法大队、城管中队、公共事业管理处、市政园林建设管理办公室并存的过渡期6个月。今年4月初,原先的四个部门已全部撤销合并,鳌江镇城管与执法局组建完毕,正式以统一口径对外办公。
据了解,我县在鳌江镇实行中心镇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按照“重心下移,属地管理,能放则放,依法放权”的原则,合理下放部门执法权力,把发改、住建、城管、国土、环保等涉及鳌江镇行政区域内的相关行政执法职权等事权,实行委托行政执法。(平阳新闻网记者 谢赛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