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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释期间得意忘形 改头换面诈骗获刑

2013-03-27 温州网–温州日报

  温州网讯 常言道,吃一堑长一智,身负“假释令”的赵某却不明白这个道理。假释期间,他还敢捏造身份,骗取一女子70余万元。近日,赵某一审以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6个月。假释也撤销了,与尚未执行完毕的刑期合并执行,这回要服13年徒刑了。

  31岁的赵某来自青海,大学毕业后一直无业。去年6月初,赵某通过一名“算命先生”,结识了周小姐。赵某假称自己叫“新华”,北京人,是温州市政府公务员,在周小姐心中树立了一个“有文化、成熟、工作稳定、可托付终身”的形象。再经过“算命先生”“合婚”,20多天后,两人就建立了恋爱关系。

  去年7月至10月,赵某以买房、投资、送礼等名义,陆续骗走周小姐70余万元。大部分赃款用于网络赌博。

  周小姐的钱大多来自家人亲友。因不见赵某为买房、投资奔走,却整日消磨在电脑前,周小姐起了疑心。最终,她和家人将赵某扭送到公安机关。周小姐这才发现自己被“骗得很深”——赵某曾因诈骗罪,于2008年8月被判刑4年6个月,2010年12月假释。两人认识时赵某还处在假释期。不仅赵某的姓名、工作、来历是假的,他在老家还有一个5岁的儿子。(缪眎眎 鹿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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