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 第一次去拜见未来岳父,好好表现本属应该。可是为讨“准岳父”欢心,罔顾交通法规却不应该。
3月25日晚,小吴(男,23岁,浙江泰顺人)到女朋友家拜见准岳父母。“准岳父”是好酒之人,对于未来女婿的酒量自然也是有所要求的。为讨“准岳父”欢心,小吴自然是丝毫不敢马虎,卯足了劲地敬酒,杯来盏去间,10瓶啤酒下了肚。晚上10点多,酒足饭饱之后,小吴辞别了“准岳父”。小吴自认完全没喝多,看看夜色朦胧,又飘着细雨,加上回家之路都是乡间小路,心想交警应该不会冒雨执勤。于是小吴趁着酒兴、哼着小曲,骑着无牌的二轮摩托车歪歪扭扭地回家去。
刚到村口,小吴就看到有交警在执勤,心想自己喝酒不上脸,而且也没有喝多,便壮着胆子开了过去。不料交警早已盯上他的无牌摩托车,一查才知道,小吴还是无证驾驶、醉酒驾驶、驾驶无牌摩托车“三项全才”。经呼气式酒精测试,其酒精含量为210mg/100ml,系醉酒驾驶。
目前,小吴因无证、醉酒驾驶无牌摩托车被泰顺交警依法刑事拘留。通讯员翁碎汉 蔡晓野
